87艘出租渔船已全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临海:严管“出租渔船”

本报讯(记者王依妮)春雾季,寒潮和大雾交替侵袭,局部海域浓雾突发,加上渔船航行生产海域商运大轮频繁穿梭,渔船海上航行生产环境极其恶劣。

“汇总分析近年渔船事故教训,特别是以出租经营为主的非自营渔船,发生事故的风险较大。”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渔政渔监科科长林善利介绍,临海渔业具有特殊性,由于本地没有渔货市场,渔船出租的较多。这些出租船,长期在外地作业,进出、补给、销售等行为均在周边浙北的嵊泗、沈家门,浙中的石浦港、洞港、椒江中心渔港和金清渔港等港口完成,其安全单纯依赖靠泊港管理很难保障。

台州市渔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针对“出租渔船”主体责任意识较弱、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临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指示,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牵头制定并印发了《临海市出租渔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打响出租渔船整治攻坚战——

要求渔船挂靠管理合作社全面摸清渔船租赁情况;按照渔船星级管控机制对出租渔船日常安全进行提档监管,推动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星级管控是临海渔业的亮点制度,就是在伏季休渔期,将近几年出过事故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列入重点监管。今年,我们将所有出租渔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临海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小勇说,目前,临海市87艘出租渔船已全部列入一星C类重点监管对象,要求他们先行安装渔船精密智控船载终端,严格管控该类渔船进出港报告、编组作业和航行作业等行为。

组建百日攻坚专班,联合公安、海警、渔业镇等部门,在加大开捕前渔船“体检”力度的基础上,对正在海上生产作业的出租渔船开展突击登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持证、船员配备、进出港报告、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严厉打击证业不符、人证不符、渔船违规装载搭客等行为。

“3月14日以来,已组织开展6次海陆执法检查行动,检查渔船63艘,排查出隐患渔船50艘,均已整改完毕。”林小勇说。

2021-03-31 87艘出租渔船已全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08600.html 1 3 临海:严管“出租渔船”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