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受过行政处罚, 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本报通讯员金 涛 谢 舒

生活中在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往往最先向公安机关寻求救助,侵权人通常会受到行政拘留或罚款等治安行政处罚,严重者或将面临刑事处罚。而很多侵权者认为,自己既然已经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了,就不需要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了。果真如此吗?

一盒盒饭引发的纠纷

康某是某送餐平台的送餐员,在一次送餐时,应汪某要求帮忙代买一盒盒饭,因扫码界面卡顿原因,汪某付的6元钱并未支付成功,待康某下班后才发现。康某认为汪某在“戏耍”他,故意不支付,遂叫上同伴前往汪某住处讨要盒饭钱。双方发生口角,康某一气之下用砖头将汪某头部砸伤。案发后,汪某报警,康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金200元的行政处罚。

后汪某为治疗头部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645元,找康某赔偿未果后,诉至路桥区人民法院。

审理中,汪某表示若康某向其道歉并立即支付的话,可以将诉请降至8000元。但康某极力抗辩:“公安机关已对我作出过行政处罚了,凭什么还要我赔钱?”

最终,双方调解未果,法院判决康某赔偿汪某医疗费等12645元。

田地间的小矛盾

张某与陈某同为某村村民,某日双方同在田间劳作时,因琐事发生争吵。陈某用手朝张某头部打了一拳,致张某右侧头部受伤。案发后,张某报警,陈某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后张某起诉至路桥区人民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2260元,同时表示愿意调解。但陈某抗辩称:“我已被行政拘留过,这钱我不该赔!”

该案调解未果,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赔偿张某医疗费等1226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目的不同。民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恢复原状,弥补损失,侧重对私人权利的维护;行政责任的目的在于纠正不法状态、违法后果,使行政管理秩序回归正常。当侵权行为同时危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时,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不能替代私人利益。因此,即使侵权人被行政机关给予了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其依旧要承担对于被侵权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1-04-28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1454.html 1 3 已经受过行政处罚, 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