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51%股权后,未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经(2020)浙10民终1665号民事判决,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2020)浙1002执4602号】,椒江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51%股权并已进入拍卖程序,同时对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希有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自成立至今法定代表人一直是王刚,王刚并未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现特声明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不再享有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四川乐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吴希有所实施的与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有关的一切行为,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均不予认可。
台州大湾动物园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