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温岭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装备配套园区(长新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调整)。
规划范围:南至规划水系及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区、西至五一河及延伸线、北至雨伞浦、东为海塘,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70亩。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wl.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温岭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装备配套园区(长新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已放至建设单位,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wl.gov.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荣
联系电话:057686680611
地址: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317500
邮箱:807457085@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8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