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贝妮 通讯员林 霞)近日,公安部决定,对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的194个集体和205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三门县公安局海游派出所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成绩突出集体,系全省七家之一,台州唯一。
近年来,海游派出所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鲜枫”党建品牌为载体,着力建设“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惠小利”新“五小”工程,不断优化城区警务模式,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努力“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
坚持立体防控,推进“智安小区”“智安医院”建设;首创“村警互派”模式,31名党员民警担任村(社)组织副书记……一个个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有效提升了城区平安指数、群众暖心指数、治理效能指数。
成绩是最好的佐证。据悉,该所辖区连续10年“零”命案,刑事发案数、“盗抢”发案数等指标连续9年下降,未发生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群众安全感满意率领跑三门全县,先后获得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浙江省“最美浙警”的最美警队、全省G20杭州峰会安保先进集体、浙江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