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玉环县天鸿饭店有限公司消费卡客户:
玉环县天鸿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饭店”)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并指定浙江榴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19年1月11日,玉环市人民法院批准了天鸿饭店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了重整程序,天鸿饭店已重组。故此,原天鸿饭店的消费卡不能再行使用。凡在2016年3月30日前在天鸿饭店办理过消费卡,并持有原天鸿饭店未消费完毕消费卡的客户,请在2021年9月15日前持消费卡及持卡本人身份证至管理人处核对确认消费卡余额并申请办理消费卡余额的退费手续。如在本公告期内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则视为放弃退费权利。
管理人联系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兴路191号 浙江榴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598****338(陈律师),1890****667(潘律师)
特此公告。
公告人:玉环县天鸿饭店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