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

我市一批企业 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郑 红)针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违规行为。8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136人次,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2217家次,暂时关停10家,主动停业5家,立案查处4起。

8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曝光。其中,温岭市林某波涉嫌无照经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温岭市林某涉嫌违法违规购买、使用没有合规“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被立案调查;临海市詹某冷冻食品商行涉嫌违法违规购买、销售没有合规“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温岭王某兵未按要求使用“浙冷链”系统进行规范赋码、扫码操作被立案调查并暂时关停。

另外,有4家企业因未按要求落实“三专”制度,2家企业因未按要求使用“浙冷链”系统进行规范赋码、扫码操作被关停;温岭5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因无法达到进口冷链食品物防要求,主动停业,并书面承诺不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协调处处长陈斌介绍,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三证一码”方可销售,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并在最小销售单位外包装上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生产经营单位应正确使用“浙冷链”系统进行赋码、扫码操作,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并对其负责,严格做到“无码不买卖、无码不使(食)用”。

同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储存、专柜销售,严禁与国产冷链食品交叉运输、存放。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包括驾驶员)信息必须提前通过“浙冷链”系统申报,凡不能提供规范出仓证明或海关口岸消毒证明的,一律运抵集中监管仓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在取得“三证一码”后方可出仓销售。

此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要确保健康上岗,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处置工作用品,未接种疫苗人员应避免安排直接暴露岗位,直接暴露人员应7天、间接暴露人员应28天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8月是我市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检查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上述制度,确保不发生新冠病毒‘物传人’事件。”陈斌说。

陈斌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冷链食品消费者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人可拨打12345电话或登录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如查实有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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