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举报足浴店涉黄 原来是泄私愤报假警

本报通讯员王明凝

8月4日,椒江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某足浴店有涉黄行为。民警迅速出警,却没有发现任何涉黄行为。

足浴店老板很纳闷,这几天民警已四次上门检查,造成老客和附近的商家都猜测店里有涉及违法行为。

而在与足浴店老板的沟通核实中,民警对这么集中的举报也有所怀疑。经了解,从7月31日到8月4日,共有4次举报该足浴店有涉黄行为。在对报警录音的分析中,民警发现第三次和第四次的报警人声音一致。经过一番调查,确定是范某恶意举报该足浴店涉黄。

事实上,范某的女朋友也在附近经营一家足浴店。今年7月,范某女友的店因违法经营被关停。范某通过四处打听,怀疑是该足浴店老板举报。于是,为泄私愤,他多次借用朋友手机,举报该足浴店涉黄,却不知道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报假警导致警力资源浪费是违法的。

事后,洪家派出所民警对范某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批评,范某也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此,范某被行政拘留10日。

2021-08-16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21288.html 1 3 四次举报足浴店涉黄 原来是泄私愤报假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