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谷尚辉
椒江新明半岛小区南区北门的健身运动场旁边有个垃圾分类宣传点,最近,这个宣传点的一些改变却引起业主们的烦恼。
“垃圾分类宣传点拆除了,要变成垃圾分类投放点,施工已经有几天了,大家一直以为是污水零直排改造,物业没有征求过业主意见。”业主们这时才发现,小区内已经冒出了好几处垃圾分类投放点,他们好奇之余也纷纷说起自己的担忧:新选址的垃圾分类投放点有些离地下车库很近,会不会有安全隐患?有些距离居民楼很近,会不会有异味飘进屋?
小区设置垃圾分类点,业主有意见
新明半岛位于椒江区白云山西路与永宁河交汇处,是一个依水而建的楼盘项目。9月15日,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正在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对于垃圾分类点的设置,很多业主颇有微词。因为意见强烈,这些投放点没有继续施工,但地基已经铺好。
新明半岛小区分南北两区,在北区映荷轩2幢旁边就有一个投放点。因为近邻地下停车场入口,业主们认为选址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离地下停车场入口太近了,特别是老人来投放的话,他们行动不便,很不安全。”
更让业主们不满的是,在投放点选址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
“我们都支持垃圾分类工作,但是设点应该征求我们意见。”业主蒋军挺说,这些投放点有的靠近地下车库,有的靠近居民楼,都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在小区铲除绿化、草地,改变用途,应该经过业主同意,现在忽略业主意愿,政府部门的工作存在瑕疵。
业主黄海燕表示,小区南区的南门也有一个投放点,但是这里车道狭窄,仅容单辆车出入,到时候定时定点投放必然会导致通道堵塞。
“7月底,街道和社区曾到小区为垃圾分类投放点选址,综合考虑后,确定了9个点位,南区6个,北区3个。”小区物业负责人解释,因为垃圾分类点,需要结合水电等综合考虑,不能随意设置。他们原本也打算告知业主,但是街道和社区表示不需要这个过程。
到了8月30日,物业在业主微信群发了一个温馨提示,提醒业主将要开始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施工。第二天,垃圾分类投放点开始正式施工。
但是直到9月10日,才有业主发现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施工情况,之后此事迅速发酵,施工停止。
街道办事处方面表示,选址已综合多方因素
对于垃圾分类点如何选址,椒江区葭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屠加灿说,他们是综合多方因素考虑后,拿出的方案,要方便居民投放,又是选取楼间空地。但是业主希望将投放点设置在小区外,那就是公共区域了,并不合适。
“垃圾分类点必然是放在小区内的,无论放在哪儿,总会有离得近的业主。”屠加灿说,垃圾分类工作是台州当前大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首次将垃圾分类写入了立法。
据了解,2019年6月,住建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屠加灿表示,垃圾分类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且垃圾分类投放点不属于改变小区公用部分的情形,不会影响业主对小区公共部分的专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以后垃圾分类实行定点定时清运,如果小区难以实行垃圾分类,那就可能影响整个小区的垃圾清运,反而会影响小区的品质。”
“其实基层政府在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时,也处于两难境地。”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卫福说,按照法律规定,在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是需要大部分业主同意,或者征求业主意见。
“但是每个小区都走这个流程,工作就很难开展。”陈卫福说,每个业主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很难统一。垃圾分类点的设置是为了小区业主共同利益,为了减少对业主自身权利的影响,在前期征集选址地点时,业主就要主动参与其中,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方便各方参考。政府部门在推动这项工作时,也应该提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争取业主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