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毛林飞 黄敏佳)“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组织清运转移处置,用时18天,24车次,清运垃圾224.52吨,现场露天堆放的工业垃圾已清理完毕。”日前,路桥区检察院收到该区生态环境分局、桐屿街道关于清理飞龙湖周边工业固废的回复。
今年年初,路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施金龙周末带孩子去飞龙湖户外活动时,看到附近有一堆垃圾脏乱堆放。“发现线索后,我们会同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这个地块杂乱堆放了下脚料布条、纤维絮、废旧汽车坐垫、旧海绵、碎木片、橡胶碎块等大量工业垃圾。”施金龙介绍,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最高点约2.5米,估算垃圾总量达200-300吨。
飞龙湖生态区是台州绿心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核心区块,去年11月,路桥区检察院成立飞龙湖生态区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立体化生态保护工作模式。“工业垃圾堆放地块处于飞龙湖生态区周边,上无蓬布遮挡,下无防渗漏措施。”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符跃红表示,如不及时处理工业固废,会进一步污染土壤和飞龙湖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路桥区检察院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分局、桐屿街道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切实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管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时处置工业垃圾。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行政职责,及时清运处置224吨工业垃圾。与此同时,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将积极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加大工业垃圾乱倾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我们将以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为依托,做深做实生态检察工作,坚持依法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内外协作与检民互动并进、源头预防与法治宣传并举,让飞龙湖生态区成为路桥一张锃亮的生态保护名片。”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