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李 晴
近日,在多方努力下,浙江广进轻钢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广进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全体债权人及出资人表决通过。之后,椒江区人民法院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很多企业老板会认为破产‘倒牌子’,但在破产保护机制下,是有可能解决企业债务危机,实现债务人、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承办法官说。
一
广进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经营范围包括钢材、小五金批发、零售;钢材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建筑施工;模具制造。2006年至2011年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者为谋取公司利益,指示公司会计、开票员、出纳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之后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刑,公司经营就此陷入停滞。
2021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椒江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法院查明,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台州税务稽查局对该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该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条件。椒江法院于2021年3月9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月17日指定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核查,法院裁定确认10位债权人的债权总额为8594万余元。
在广进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公司有继续经营的可能为由,向椒江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重整。
负债累累,又停止经营多年,这样的公司还有救吗?案件承办法官到广进公司考察一番后,心里有了底。该公司地处椒江某工业区,目前主要靠厂房出租为主要收入,地理位置较好,且具备一系列经营资质,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经预先测算,如实施破产清算,该公司普通债权清偿率最高为52.9%。再者,该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不动产,处置过程漫长、处置成本高,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破产财产处置预计需缴纳相关税款和费用近500万元,最终普通债权的实际清偿比例可能低于预估,还可能短期内无法实现受偿。而如果通过破产重整,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可提高到69.6%,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更好保护。
“经审查,合议庭一致认为该公司重整能降低财产交易税费负担,提升公司的财产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使各方达到共赢。所以对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法院予以准许。”承办法官说。
二
2021年8月17日,椒江法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为完善破产重整方案,承办法官多次和债权人、管理人沟通,最终决定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更大限度地挖掘企业重整价值,择优选取最合适的对象参与破产重整。
管理人在《环球时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网发布了广进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共有3位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2021年9月13日,椒江法院组织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竞价会,经公开竞价遴选,最高报价者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
随后,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充分听取、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在进行法律上的风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预判和分析后,制定出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9月29日,椒江法院召开广进公司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根据债权审查确认情况设优先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
由于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椒江法院与台州中院对接,共同参与协调工作,努力向债权人阐明该公司的发展前景、重整计划草案的可行性和优势等,终于取得了他们的认可。
在全体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下,截至2021年10月9日,各表决组均100%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重整投资人将以4505万元出资作为条件,接受广进公司全体出资人让渡的100%股权,并及时接管该公司经营事务。该公司将保留原主营业务,并在重整投资人入主后重新部署和整合生产经营格局。截至目前,重整投资人已按重整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椒江法院将继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企业破产重整、执行转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保护市场经济“源头活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推进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