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麻凉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聚力《决定》提出的“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目标定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对标、迅速行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拟定一套稳中求进、精准发力的组合拳,努力建设现代化特色法院集群,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
一是制定一套指数。唯有通过法治化手段打造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才能造就民营企业的“金山银山”。为将法院绩效指标转换为法治营商环境指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结合世界银行“10+N”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审判执行绩效评估数据,首创民营经济司法服务指数,设置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69个三级指标,多维度、多层次科学评价台州法院司法服务的总体水平,并根据指数反映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不断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彰显数字正义。
二是聚焦两类案件。聚焦破产案件审理。深化个人债务清理制度改革,发布全国首份个人债务清理审判报告,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聚焦知产案件审理。联合宁波中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台州巡回审判庭、台州中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两庭一中心”,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
三是优化三项措施。强化司法保障,制定《关于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的工作指引》,举办“同心共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论坛”,奋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最优一环。延伸司法服务,针对企业经营中容易发生纠纷的风险环节,发布《民法典背景下企业法律实务百问》和《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案例》,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聚焦司法需求,开展“暖企”系列行动,设立“维权护企”联系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予以司法救助,切实为企业减负。
下阶段,台州两级法院将以《决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力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司法服务高地。重点抓三件事:
一是完善破产协同机制,进一步找准司法救企“切入点”。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尽快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探索破产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机制;深化个人债务清理改革,为个人破产立法提供台州实践、台州经验;在全市建立破产援助制度,保护市场经济“源头活水”,提升破产事务专业化、集约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释放破产审判的程序价值。
二是构建知产保护体系,进一步增强司法护企“实效性”。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推动“两庭一中心”发挥实质性作用;灵活适用律师调查令、惩罚性赔偿等机制,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审判“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戒力度,护航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等行动。
三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进一步提升司法助企“精准度”。运行好司法服务指数,用大数据呈现民营经济法治环境,让司法营商环境可视化、可量化、可优化;加快落实全市法院12368市域集约改革,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拓展拓宽司法助企服务维度;深入推进“全域数字法院”改革,谋深抓实多跨场景应用,推进市区执行查控一体化,让民营企业共享更多“数字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