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单位往来款项核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2015年前椒、黄、路三区合并前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现我局已成立清算小组,请对本单位依法享有债权或负有债务的单位和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之内向清算小组申请债权或确认债务。现就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债权债务申报范围:2015年前形成的工程保修金、未收到发票的项目工程暂付款、各类日常事务形成的保证金、押金。
2.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凭据: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作合同、收付款凭据、工程相关的结算资料。
3.债权、债务清理联系人:郑彩云
联系电话:1357****138
特此公告!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