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 峰
近日,仙居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红心志愿服务队,开展“与法相伴共成长”模拟法庭活动。20余位小学生参加活动,体验了人民陪审员、旁听人员等角色,丰富了自身法律知识。(3月3日《台州日报》)
仙居县人民法院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不断增强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利于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现实生活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个别青少年甚至参与破坏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影响恶劣,社会反响很大。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课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青少年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对人的一生具有重要影响。法治教育不仅事关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还事关公民素养提高。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就是要对每一位社会成员在青少年时代就开展系统的法治教育,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引导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从而实现法治的育人功能。
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一方面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