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115亿多条公共数据“有法可管”

本报讯(记者叶晨阳)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县视频会议,研究部署《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这标志着,我市115亿多条公共数据进入“有法可管”新阶段。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将我省数字化改革中公共数据发展应用成果和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条例》着力强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收集、共享、开放、利用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革创新,对我省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打造数字中国示范区和全球数字变革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数据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生产要素。据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统计,截至目前,台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累计编制公共数据目录27142个,归集各类数据115亿多条;向社会公众开放数据集1089个,数据条数7.2亿条。标志政府公共数据开放程度的复旦大学开放数林指数最新显示,台州数据开放程度居全省第2位、全国第12位。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条例》从法律上明确了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数据归集的义务等,将公共数据范围从行政机关扩大到国家机关以及公共服务单位等,这对推动地方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大有裨益,也为我市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提供了基础资源支撑。

下阶段,我市将结合《条例》有关数据开放融合应用的要求,不断加强数据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围绕扩中提低、高质量就业创业、强村富农等重点领域,加大数据归集和治理力度,支撑共同富裕重大改革开展;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具有一定安全条件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运营公共数据,吸引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推动数字技术与经济、生产、生活等领域深度融合和应用。

2022-03-1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9544.html 1 3 台州115亿多条公共数据“有法可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