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守峰)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已检查重点管理企业6家、简化管理企业17家,提出整改意见33条。
据悉,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针对企业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运行情况、监测情况、台账建立情况等。
对部分企业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填写不准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填写不完善、自行监测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一致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完成整改,从而有效提高企业对排污许可制度的执行率。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扎实做好排污许可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帮扶指导和执法监管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