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柳男)“怪我太大意了,她妈妈在我们这里上班,想着是熟人介绍就没检查身份证,没想到她还没满16周岁。”椒江区一劳动密集型单位的部门经理懊悔不已。
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近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一起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该案件是人力社保领域职能划转后,该局办理的首起人力社保领域案件。
据调查,该单位非法使用的童工柯某于2021年年底从老家来椒江,柯某妈妈见女儿空闲在家,就介绍她到自己工作的单位上班。
该单位负责人在招聘时,未核查柯某的身份证就直接录用其上岗。直到今年4月该单位因存在非法使用童工被投诉至椒江区人社局,椒江区人社局经核查发现,柯某于2006年6月出生,参加工作时年龄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随后,椒江区人社局将相关证据移送至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收到移送函后,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办,调查后发现该单位违法使用童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及《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最终对该单位做出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外卖配送、快递和餐饮等劳动密集型单位用工需求激增,企业用工成本不断上涨,再加上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时有发生。
“非法使用童工是用工‘高压线’,一用即罚。随着人力社保领域的处罚职能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我局也将加大在该领域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机动中队负责人陈杨提醒,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仔细核查员工身份;父母也应履行好监护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