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记者朱小兵)“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推出机制改革方案》,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是改革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市级法院设立破产法庭,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关键性举措。”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陆虎汽车有限公司设备维修工程师费少标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建议,在台州设立专门的破产法庭及争取个人破产试点。
费少标认为,台州两级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破产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其中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设立破产法庭,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对规范企业管理、防范化解风险、加快问题企业出清、增强市场经济活力有着现实作用。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台州破产案件数量呈现持续大幅度增长,设立破产法庭,将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的构建。当前台州的破产案件大量来源于执行案件,设立破产法庭,可以进一步强化、理顺执破衔接工作和探索“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高效推动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费少标表示,台州是民营经济大市,也是国家小微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市场主体缺乏核心竞争力,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容易受到市场波动影响,通过个人破产制度,保护更多“诚实而不幸”的自然人债务人,同时通过法治化手段终局性解决债务危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有助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环境。
费少标表示,台州有破产案例的首发优势、制度创新优势和功能初现优势。在台州设立个人破产试点,将继续发挥台州的案例首发优势、制度创新优势、政企平台优势,有效推动个人破产实践从个案到制度的形成,为个人破产立法做好充足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