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互撕 没有赢家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陈某和徐某因琐事在网上互怼,双方矛盾升级、激化,从发视频到开直播,最终闹上了法庭。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这场“闹剧”的起因并不复杂,因徐某在抖音上谈论家事,陈某对其作出了负面评论,因此导致双方产生矛盾,“骂战”逐步升级,后来因徐某在抖音上发布了辱骂视频,又将此事闹到了派出所。在民警调解后,双方仍旧继续纠缠,原告陈某认为被告徐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法院判令徐某停止对其家庭成员的名誉侵害,在抖音平台上消除影响,为其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因在抖音平台上评论产生矛盾,在网络交流中均使用了明显低俗、丑化他人人格的词汇及贬损性评价,给彼此造成了伤害,双方均有责任。后被告徐某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了辱骂视频,内容极其低俗,原告陈某报警,双方在警方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明确“互相不追究一切法律责任”,且徐某也删除了相关的视频。陈某提供的后续直播间聊天录屏,主要涉及案外人关于视频热度以及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的聊天内容,该内容并不能证明被告在调解之后对原告实施了侵权行为,而若存在案外人侵权,原告可另案主张,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虚拟空间也需谨言慎行。社交媒体虽然是一种‘私人空间’,但并不代表可以口无遮拦。网络侵权的行为相比较传统的行为,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同样要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办案法官表示,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群、朋友圈、评论区也不是私人空间,在其中发布言论时,应当符合公序良俗、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网络空间需要大家维护,发生纠纷后应当积极寻求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切莫被不理智的情绪带动使得冲突加剧。网络互撕没有赢家。

2023-03-20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69515.html 1 3 网络互撕 没有赢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