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柯丽娜 孙冰彦)部分店家为节省时间,直接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店前人行道上。近来,三门县海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多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日前,执法队员在大湖塘区块巡查时发现,环湖南路一处人行道堆放着建筑垃圾,破损的砖块、水泥、塑料彩条布等随意堆叠。经调查,该建筑垃圾为附近某店主王某堆放,其近期刚盘下店面打算重新装修。
在之后的巡查中,执法队员又发现多起商户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行为。为此,执法队员一一向对方宣传相关法规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危害,并分别开具500元的罚单。目前,各店家均已接收处罚,并保证将及时清运装修垃圾。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执法队副队长金崇耀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