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俞为鹏
按理说男女恋爱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可是有这样一个小伙子,恋爱不成,竟心生歹意,“飞檐走壁”侵入女方住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年前,李某与小欣(化名)在网上结识,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恋爱期间,两人一起旅游、购物,李某给小欣转账、买化妆品、买手机等,前前后后花费了不少钱。2022年5月,女方提出分手。分手后,李某曾通过微信向小欣母亲王慧(化名)讨要他与小欣交往期间所付部分费用未果。李某因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也没了收入,想到和小欣交往时花了这么多钱,感觉自己被骗了,越想越来气。知道小欣母亲王慧做生意、开豪车、住顶层复式,李某就想着去她家,当面找王慧把这钱要点回来。
今年5月9日晚上,李某来到王慧家的小区车库,没发现王慧的车,便来到住宅的顶楼天台,戴上手套,把两根绳子一起绑在天台铁栏杆上,借助绳子“飞檐走壁”,降至王慧家中阳台,悄悄躲进卫生间。
几个小时后,王慧回家进卫生间,开灯时发现了戴着手套和口罩的李某,吓得浑身发抖,边叫边想逃离。李某慌忙冲上前,试图用手捂住对方嘴巴,可是没捂到。见王慧大叫反抗、情绪激动,李某一边用握着水果刀刀刃的右手去挡,一边拉住王慧。李某的手被王慧咬了一口。
“阿姨,不要吵,我不是来伤害你的,我是来跟你谈事的。”李某试图让对方冷静。“拿着刀怎么谈事情?”王慧也假装镇定。随后李某把刀放在卫生间外面的地上,蹲在一边,告知其上门要钱的来由。“这些钱是你自愿花的,我现在也没钱,也没力气和你说,你赶紧走吧!”王慧让李某赶紧离开,并称自己不会报警。李某见讨要不成,只好拿上水果刀和背包离开,并在回程途中将水果刀、绳子等丢弃。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虽备了水果刀、胶带、绳子等物品,实际上并未对被害人有暴力殴打,也没有亮出水果刀威胁对方。但其未经主人同意,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到案后,李某认罪认罚,向被害人道歉,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日前,经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法律链接】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