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记者谷尚辉
台传媒通讯员李慧琼
“我是第一次接到共享法庭的调解电话,调解员很专业,态度也挺好,帮我和物业调解了积压多年的矛盾。”近日,经过“和合·物业共享法庭”的调解,三门县某小区业主周女士补缴了拖欠一年的物业费,物业也诚恳地表达了歉意。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物业住宅小区矛盾纠纷调解难、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联合三门县人民法院共同在心湖公园打造了一个“和合·物业共享法庭”,专门处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构建职能部门、物业行业、业委会及业主之间良性循环互动新局面。
高效协同 共享赋能
在三门天琴湾小区买了排屋的叶先生,两年来一直拒绝缴纳物业费。因为他买了房产后,一直没有装修入住。隔壁邻居装修时没经过他同意,把装修材料放在他家门口的院子里,导致部分绿化被损坏。
叶先生跟物业沟通后,物业与邻居进行协商,督促其将装修材料清理。但是叶先生认为物业未尽到管理责任,拒缴纳物业费。
物业企业进场管理两年后退场,将该件提交至“和合·物业共享法庭”,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协商,物业认识到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足,对绿化的损坏给予适当补偿,叶先生也补缴了拖欠了两年的物业费。
“有了这个‘共享法庭’,法理更加明晰,调解起来也更加顺畅。”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俞红星说,“和合·物业共享法庭”集成法院纠纷化解职能和综合执法部门行业管理职能,配备一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物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庭务主任主持调解工作,两名专职调解员分工明确负责专业调解,汇集物业行业协会、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创新开展“1+2+N”的解纷模式,打造专业矛盾纠纷调解室。
对于经多次协调不成仍拒缴物业费的合同纠纷,还可以联系法官,借助司法力量,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截至目前,诉前调解成功816件,调解成功率为80%,移送法院立案的203件,三门物业费收缴率环比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
政策助力 精准提质
为了共同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效能,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人民法院、物业行业协会每季度定期开展“共享会商”会,物业企业与社区、业委会、业主不定期召开“共享恳谈”会,由此形成“共享两会”制度。
“共享两会”对纠纷调解中发现的普遍、频发问题总结分析,各方群策群力、共同协作、协同预防和减少物业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召开20次“共享两会”,会上成功化解30余件物业矛盾纠纷,解决物业和业主的不同需求。
不仅如此,去年以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还联合县法院共同出台《关于深化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诉调工作队伍、明确分流调解机制、完善调诉执对接、构建物业管理沟通会商机制等四个方面内容,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提供精准指引。
今年7月,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又联合县创建办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缴纳物业服务费行为治理工作的通知》,对于无故或借故欠缴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将欠缴名单报送县纪委、组织部、创建办等相关部门。
俞红星表示,该局还将建立诚信档案,组织学习与培训,为开展小区治理提供精准靶向,助力解决“欠费—降质—再欠费”顽疾,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