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滨海科技城区块、临港产业城区块)总体规划
规划内容:
滨海科技城区块:区块规划面积37.77平方公里,已授权管理区域面积24.55平方公里,拟授权管理区域面积3.22平方公里,拟整合四至范围东起园里塘、正屿山、规划环东路,南至224省道、头岙工业小区,西临西斗山等山麓,北至旗门港。
临港产业城区块:该区块位于三门县健跳镇,规划面积9.96平方公里,拟授权管理区域面积9.9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健跳港狗头门,南至岙口塘大牛山,西临沿海高速公路,北至六敖北塘、蛇蟠水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sanmen.gov.cn/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滨海科技城区块、临港产业城区块)(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已放至建设单位,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anmen.gov.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叶灵君
联系电话:0576-8330006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广场路99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箱:11398400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