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高 贝 梅文剑
“你们冻结我的账户干什么?我还钱还不行吗?”张某的一通电话,让路桥法院执前督促专员小李收获惊喜。就在一天前,小李还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劝了张某好久,得到的也只是张某的不耐烦和模棱两可的答复。
按照流程,小李要将张某的账户提请冻结。“看到张某的账户里只有300元时,我们真的不抱希望了。”小李回忆。没想到,一夜之间,账户被冻结和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压力,让张某想通了,表示愿意偿还欠银行的32万元。
针对大批量的金融纠纷执行案件,路桥法院不断完善“和合金融”纠纷多元治理模式,积极开展执源分流治理,激活“执前保全”条款,设立执前督促制度。在正式执行立案前,执前督促专员通过诚信守法教育、执行风险告知、拒执案例推送等,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今年以来,已成功督促92起案件主动履行。
为加快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路桥法院还创设了“预执废”制度。
传统模式下,金融机构拿到生效裁判文书后,需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在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都无法完全兑现金融债权的情形下,银行才能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书进行不良贷款核销。期间,银行至少需等待三个月以上。
而在“预执废”模式下,银行可在判决履行期届满后向法院申请采取执前保全措施,法院根据财产查控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于有财产的被申请人,在利用执前财产控制强化债务人履行意愿的基础上,督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经督促后仍拒不履行的,启动执行程序对查控财产进行快速处置;对经查后确无财产的,经银行申请,向银行开具《预执废证明》用于贷款核销,不再进入执行程序,大大加快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2023年2月实施以来,法院累计对1820人启动执前保全程序,出具《预执废证明》293件,帮助金融机构消化旧存不良贷款达3143万元。
“这一制度创设,涉诉企业、个人不进入传统的强制执行程序,同时又能发挥原有执行功能。而对金融机构来说,走传统执行程序需三个月以上才能拿到核销依据,现在仅需一个月即可依据法院出具的《预执废证明》核销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大大提升。”路桥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夏俏骅说。
对于真正进入执行程序的金融纠纷,尤其是涉企案件,路桥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建立“活封”“活扣”反向报批、保全财产灵活置换、诚信指数证明、纳失宽限期等制度,减少强制执行给市场主体造成的伤害。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现金不断流、生产不停止、融资功能不消失,力助危困企业起死回生,使金融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力促金融机构、企业、社会面实现多方共赢,推动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