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让真正的 “困难户”得到救济

台传媒通讯员林绍禹 郑灵芝

“今天在村里的公示栏里,看到了自己的名字,我感到非常高兴!”10月25日,温岭市新河镇民政办在郑洋新村公示,将村民颜某列入低保公示对象,标志着颜某这个社会救济“困难户”终于有了“身份证”。

社会救济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是一项兜底的民生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新河镇目前共有1337名低保户、191名低保边缘户,享受社会救济政策。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极少数申请人家庭情况复杂,因父母拒绝签字同意财产核查等原因,导致民政人员无法按照相关程序对其亲属进行财产核查,因而不能得到政府的社会救济。这些自身经济状况符合社会救济条件,但由于缺少一张能确认生活困难的“身份证”,成了社会救济的“困难户”。

作为基层乡镇,如何才能破解社会救济在实际工作中的矛盾?

今年8月,在台州市、温岭市两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新河镇民政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试水出台“三查一评”制度。事前,由家庭调查员、村干部、所在村辖区的镇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调查,核实社会救济“困难户”的经济、家庭情况,并进行详细陈述。

评议时,镇民政办从辖区内的市级人大代表库里抽选7位人大代表,在三类调查人当面陈述后,再由市人大代表从“要不要考虑供养人的供养情况、起诉供养人及其他选项”等三个选项中提出评议意见。最后,镇民政办根据代表评议意见执行,从而破除原来社会救济制度的藩篱,决定是否给社会救济“困难户”提供绿色通道,享受应该得到的社会救济。

9月28日,新河镇民政办首批筛选了4名社会救济困难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第一个是郑洋新村的颜某。“颜某今年58岁,身患矽肺病、肺结核,近期住院。30年前他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判给前妻。”家境调查员陈懿说,由于颜某与女儿缺乏一定的感情基础,加之女儿生活条件一般,其家人由于种种顾虑,不愿提供财产核查依据给民政部门,导致申请人颜某无法通过民政部门的财产核查相关程序得到社会救济。

村干部、辖区内镇人大代表也说,经过几次协调,女儿一家不愿同意政府对其财产核查。现场的7位温岭市级人大代表商议,考虑到颜某家的特殊家庭情况,是应该享受低保而没有享受,一致同意将其列入社会救济对象。

其他两位寺前桥村的蔡某、上桥头村的金某也因类似的原因,被人大代表评议为低保对象。只有大墩村的儿童李某,因父母同居后生下他,母亲出走,父亲年纪较轻,待母亲采取法律途径后再予考虑,暂不被列入“困境儿童”救济对象。

随后,经民政人员近一个月的手续办理,颜某终于拿到了一张“身份证”,他开心地说:“这次政府通过我的社会救济申请,有如是一场及时雨,提高了我今后的生活质量,非常感谢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

温岭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河的“三查一评”制度探索,给社会救济“困难户”提供了绿色通道,并不是对不具备条件申请人的一种背书,而是兜实兜牢社会救济的民生底线,在奋进小康的道路上不让一个人落下,为困难群众托住稳稳的幸福。

2023-11-02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86643.html 1 3 新河:让真正的 “困难户”得到救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