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戚峻诚)日前,天台县财政局制定《天台县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整治维修程序不规范、随意报账浪费财政资金等乱象,切实加强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维修管理,谨防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
为避免各单位与维修厂商产生“熟人效应”,杜绝吃回扣、套资金等廉政风险,该县财政局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响应商家组织集中评审,召集专家根据企业规模,硬件设施配备、人员资质、价格比对等综合因素,择优挑选出13家汽车维修企业入围公车定点维修单位,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要求各单位参照公示结果做到非入围、不送修。
天台县财政局严格监管维修经费报销,要求各单位在维修报批程序上做到“一车两单”,实现维修经费节约可控。送修单位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车辆牌照号以及具体维修项目,需经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送修;维修厂商填写“结算单”,列清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及计价情况,注明折扣事宜,以利于核查,交由送修单位签字认可后完成交接手续。通过环环相扣,从源头上堵塞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