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 红)近日,台州煜烁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未建立购销记录制度、发布虚假广告被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处以4万元的罚款。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的展示屏、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经销商群中,发布的广告内容涉及“权威科技独家实力”“科研团队拥有美国霍普斯金大学归国干细胞研究博士”“英国资深博士等39位博士硕士”等内容,并且附上了科研人员姓名及形象照。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为,该公司存在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他人的情形,构成虚假广告。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且当事人在从事化妆品的经营活动中,未做好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保存工作的行为也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温岭市市场监管局严厉处罚。
今年以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化妆品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广告市场秩序,全力护航群众“美丽消费”。今年以来,查处化妆品及相关违法广告案件46件,罚没款33万元。
台州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21家,经营使用单位8000余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风险管控,以“抗皱抗衰老”“美白淡斑”“纯天然”“消炎”等为关键词,对重点化妆品经营企业在“三八节”“亚运会”“双11”等节点开展线上专项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与卫健、商务等部门协作,加强多元排摸,并结合医美行业专项治理行动,对医疗美容、生活美容、理发店、养生馆、母婴店等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共排查相关机构1500余家。借《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实施契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及直播营销行为。
同时,以染发类、洗发护发类、彩妆类、指(趾)甲油类、面膜及祛斑美白类等六大类化妆品为主,围绕化妆品广告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内容以及虚假违法广告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案件打击力度,查处化妆品及相关违法广告案件36件,罚没款29.6万元,发布违法典型案例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