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王 嘉)“孩子跟我住了一个多星期,可开心了,今天刚送回她妈妈那里。法官,感谢你。”2月19日,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一起抚养费纠纷进行电话回访,当事人小张高兴地说着与女儿相处的点滴。
小张和小李曾是一对90后夫妻,后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女儿跟随母亲小李生活,父亲小张每个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其满18周岁。但因小张连续两年没有支付抚养费,该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
很快,小张就主动联系上执行法官,拿来了两万元现金。“这几年生意不好做,没赚到钱,我觉得对不起孩子。这几天东拼西凑,总算凑到了两万元。”小张倾诉自己的难处,他没有支付抚养费的另一个原因是,已经两年多没看到女儿了。
“你能不能做做对方工作,让我能定期见上女儿一面,我太想她了。”说到最后,小张声音哽咽。
与探视权有关的执行案件历来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点,如果处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起更多纠纷。执行法官联系上小李并邀请其所在村的村干部在村共享法庭开展调解。
然而,小李一听小张想见孩子,便开始激动起来,认为离婚的原因就是对方不常回家,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
村干部见状,把小李叫到了一边,向她陈述其中的利害关系。
眼看小李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执行法官向小李介绍法律规定,引导她多为孩子考虑,过去的是非对错都已经过去了,眼下最重要的就是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一旁小李的8岁女儿拉了拉小李的衣角,轻声说:“妈妈,我想爸爸了,你就让我见见爸爸吧。”
在法理情理的共同感化下,小李态度终于松动。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小张与小李达成协议,约定小张按时支付抚养费,每月能在任意两个周末带女儿出去玩,可以在寒暑假接女儿回去住上一段时间。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