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台传媒记者颜敏丹

台传媒通讯员李蔼媚

“应庭长,虽然我输了官司,但我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感谢你,感谢你从根本上帮我解决了难题。”前几天,温岭市松门镇的戴女士来到温岭市人民法院松门法庭,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事情要从3年前说起。当时,某村养殖塘对外公开招标,戴女士高价中标,双方签订了《养殖塘承包协议书》。合同签订后,戴女士按期缴纳了租赁费用。正当戴女士准备继续投入时,却被告知她承包的部分养殖塘可能系基本农田,无法取得相应的养殖手续。戴女士与村里自行协商时,村里坚持可以用于养殖,不愿退还租赁费用。若继续养殖需要投入近千万元兴建基础设施,届时可能面临巨额损失。一时间,戴女士陷入两难境地。2022年8月,戴女士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养殖塘承包协议书》无效。

法官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发现相关部门在不同时期出具的图纸不一致,为此,承办法官多次走访现场查勘,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明确了养殖塘的四至界限。此后,法官又向相关部门征询,确定承包地为坑塘水面,未划入基本农田。明确了《养殖塘承包协议书》具备履行的基础,戴女士的诉讼请求也无法律依据。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到这便可结案了,但戴女士的问题却还没得到解决。“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判决后,松门法庭庭长应昌波继续联系双方,劝说该村委会积极帮助戴女士投入养殖。去年回访时,戴女士承包的养殖塘正在热火朝天地搭大棚、安设备。另外,该村委会也按期收到了后续租赁费用。

今年5月,戴女士打电话给应昌波,告知今年养殖塘喜获丰收。前几天,戴女士又送来感谢信。

2024-07-22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206185.html 1 3 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