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公司发现本公司公章未经授权被私刻及滥用,给本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本公司仅有一枚合法有效公章(编号为3310010102774),该公章由本公司依法刻制、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的“公章”均为伪造。
2、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私刻本公司公章对外签署法律文件或从事商业活动。编号为33100210281121的印章系未经本公司授权而私刻,以该印章所签署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说明、承诺,对本公司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公司正告相关侵权组织或个人,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违法及犯罪活动。本公司将积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留追究相关组织及个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一切权利。
特此声明。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