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株形矮小、树形美观,寓意“迎喜”“吉祥”的金豆是否深得你的喜欢?注意啦!金豆很金贵,一伸手就触“刑”。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应某采集金豆15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金豆,又名山橘,四季常青、果实鲜红,可供观叶、观花、观果,作盆栽赏玩,是珍贵的观果品种。2021年9月,金豆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目录。
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应某在明知金豆为国家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与颜某(另案处理)、徐某(另案处理)结伙前往山上采集金豆。其中,应某采集了金豆15株。案发当日,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表示,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群众要提高对重点保护植物的认识,自觉守护自然生态环境,切莫因个人喜好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