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江文辉)日前,温岭市箬横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箬横镇人大主席团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规定(试行)》,这为该镇人大履职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供了有力遵循,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再添“融合共治样板”。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乡镇基层人大履职监督备案审查工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程序规定实施后,为人大主席团开展履职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供了一个领域内履职规范,不断为镇人民政府提供督查建议意见、抬升‘红头文件’权威属性而保驾护航。”箬横镇人大主席杨振华介绍,他们还将继续深入到镇人民政府各线办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提高程序规范的科学性、精准性和规范性,让“红头文件”在备案审查中修正“有底气”、改正“接地气”。
据了解,《箬横镇人大主席团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规定(试行)》,涵盖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和备案说明、备档管理、督查内容、整改要求、通报机制等多个领域,是一套较为完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