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井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中坚力量,基层党员干部应时刻绷紧遵规守纪之弦。因此,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真正让基层党员干部入脑入心入行尤为重要。
坚持教育引导,提升主动性。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基层调研中发现,有些基层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完成日常工作中,“工学”矛盾突出,没有时间和精力学党纪;有些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自觉性不强,认为党内法规与现实工作生活距离较远,自己只要不违规违纪就不需要学习了。即使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些基层党员干部依旧对此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党纪学习教育存在“浅层化”“走过场”等问题。殊不知,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与基层工作质量密切相关。而实际工作中,恰恰正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对纪法漠不关心和毫无敬畏之心,导致自身滑入了违法犯罪深渊,严重损害了党和群众的关系,破坏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公信力、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因此,应通过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明白党纪学习教育对于个人发展和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把党纪党规铭刻于心,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同时,要积极营造尊重党纪、学习党纪的良好氛围,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推动经常性纪律教育融入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促进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主性和长效性。
坚持以案示警,提升针对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这就明确指出了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结合典型案例学习的重要性。同时,在以案示警中要注重分层分类,增强针对性与有效性。根据基层党员干部不同职务类别及岗位性质开展个性化、差别化的案例警示教育,比如可以通过组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馆等方式进行“精准滴灌”,旨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以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查找自身在履行岗位职责中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点,坚守纪律防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不越“底线”、不碰“红线”。
坚持以学促干,提升实效性。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体现在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行为定义为违纪,目的是要求党员干部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国内的改革攻坚各项任务,对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在复杂的斗争中提升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以及增强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服务意识、斗争精神、担当精神,增强系统谋划和抓落实能力,推动整体能力素质全面跃升,以党纪学习教育实效汇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