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调查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卖牛还钱

台传媒通讯员胡晨澄 尤佳慧

“说实话,卖了牛,我心里也宽了。”秦某说着,长出了一口气。

秦某因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致他人受伤,被判赔30万元。秦某没有主动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经过多方走访,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得知秦某养了多头黄牛。数次进村后,执行干警终于在后山发现了秦某的牛棚。夏日炎炎,拍下视频照片存证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来到秦某家中进行笔录询问,以确定牛的权属。经释法明理,秦某承认9头黄牛为其个人所有,并愿意卖掉黄牛还钱。

因活物变卖较为复杂,且秦某也只有这一起案件,为提高效率防止损失扩大,该案申请人申请黄牛由秦某自行变卖后,直接交付款项。走访数家养殖场和屠宰厂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当地收购黄牛的市场较小,之后,他们协助多个意向买家往返饲养地点现场看牛,评估价格。最后,涉案双方同意按照其中一家价高者收购。

交易的当天上午,8名执行干警来到黄牛养殖现场,对被执行人秦某要变卖的牛群再次逐一确认,并组织买卖双方再次对买卖的细节进行沟通确认,确保黄牛顺利交付。随着9头黄牛陆续交到买受人手中,秦某现场出售成功,当场执行到位6万余元。随后,秦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双方约定以分期还款的方式履行剩余款项。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2024-09-1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209939.html 1 3 走访调查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卖牛还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