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王佳丽
商家:生意不太好做,小朋友玩的烟花卖得更好
“今年春节生意不好,进了3万元的货,还没有卖完。”三门桂凤卷烟店老板娘说。在她的店门口,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最大的半米高,售价680元。
这位老板娘做了25年的烟花爆竹生意,主要销售传统的大型烟花爆竹。对于今年的生意不好,她分析原因:“一方面是拿到资格证才能销售,我从腊月廿八开始卖,时间上晚了,大家都买好了。另一方面,可能受疫情影响,大家这一年收入少了,买大型烟花的也少了。”
如她所说,今年,各县(市、区)对烟花爆竹销售进行了严格审核和点量控制。烟花爆竹销售店家,需要申请临时销售点许可。如黄岩区设置了25个“户外帐篷”式的临时销售点,玉环市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为52个。
椒江的谢老板取到了销售资格。不过,他被告知,他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只有在除夕、正月初一和十五这3天可以对外销售烟花爆竹。
“现在,烟花燃放管控严,仓储成本增加,生意不太好做了。”谢老板说,“相比大型烟花,今年卖得更好的是小朋友玩的‘仙女棒’‘小蜜蜂’等烟花。”
近年来,我市严管严控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显著成效,许多市民都放弃了噪音更大、污染更严重的大型烟花爆竹,选择购买小巧多样、更适合小孩子玩的烟花,用以点缀节日气氛。
临海一家烟花店的黄老板也想抓住这一波商机。这几年,对烟花爆竹管控严,生意不好做,黄老板店内的主营业务也已变成销售喜糖。不过春节期间,黄老板还是摆放了不少烟花爆竹来销售。“小朋友来买的话,一般买摔炮的比较多。现在针对小朋友的鞭炮花样很多,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我摆着的这些只是小打小闹,卖不了多少钱。”黄老板说,“今年春节,我自己家都没有放鞭炮。”
市民:过年烟花不能少,安全意识更不能少
住在临海乡下的蒋丹丹,腊月里就带着孩子玩烟花。“过年这几天,我和邻居都没有放大烟花。那种礼花烟花放起来太吵,落一地的火药灰、纸屑,打扫起来太麻烦。”腊月廿五,蒋丹丹和朋友花600元购买了手执棒、“牛气冲天”等烟花,相约春节期间在当地老年活动中心的空地上放,过把瘾,“一年也就玩一次,说是陪小朋友玩,其实玩得最嗨的,还是我们这帮大人”。
而对于许多小年轻来说,烟花也是过年的“仪式感”之一。大学生小刘就和朋友约了在大年三十的晚上结伴放烟花,而她的男朋友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出国,今年过年放了八九百元的烟花,弥补了去年春节在外留学无法燃放烟花的遗憾。
不过烟花虽美,鞭炮虽小,引发的伤害却不小。尤其是近年来逐渐火爆的各类冷光烟花、喷花类、摩擦炮类烟花,导致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
放寒假在家的王小越,不仅晚上经常被爆竹声吵得睡不着觉,白天还要被附近的“熊孩子”放炮仗所扰,“每天我准备午睡,楼下就开始玩炮仗了。”王小越忍不住吐槽,“这群孩子最小的六七岁,最大的13岁。他们每天放鞭炮也就算了,还喜欢追逐打闹,互相扔炮仗,要是哪天炸伤了才知道后悔。”说起有次路过差点被误伤的经历,王小越显得有些气愤。更气的是王小越和孩子的家长反映后,几位家长依旧放任自家孩子放炮仗。
家长的安全意识缺失,放任孩子单独燃放烟花爆竹,是导致很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首先要提升家长的“心理警戒线”,加大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督。
温岭市民颜女士家有两个小孩,大的10岁,小的4岁。颜女士今年在孩子的烟花消费上花了400多元钱,在玩一款名叫“月旅行”的鞭炮差点蹿进邻居窗户后,颜女士遂放弃在狭小的小区通道中放烟花,只允许孩子玩相对安全的“小金鱼”“仙女棒”和摔炮。
“春联、烟花、红包、新衣,是小孩子的过年‘四件套’,让孩子放烟花,也是增加过年的仪式感。”颜女士说,“不过放烟花对于我们家的小朋友来说,还是太过危险。最近我看到好几起小孩子放鞭炮炸井盖的新闻,除了我们家长要在孩子玩耍时陪同,也希望学校能多多教育,可以将‘燃放烟花安全知识’加到寒假消防安全试卷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