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桂花茶二氧化硫含量超标

法院支持,消费者获10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罗锦雯)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消费者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桂花茶,起诉后获得了货款10倍的赔偿。

2018年6月,何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在山东某公司开设的官方旗舰店购买了桂花茶108罐,共支付5159.36元。桂花茶寄到后,何某发现桂花颜色偏黄,其朋友怀疑经过硫磺熏制,建议做下检测。2018年7月,何某便将其中一罐桂花茶送至绍兴某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含量超标。

何某拿着这一检测结果与商家交涉,要求退货赔偿,但对方一直不同意。后来,网店关闭,何某无法联系上商家。2020年10月,何某将山东某公司起诉至临海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山东某公司退回货款5159.36元并支付货款10倍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通过网络平台向被告购买桂花茶,双方的网络购物合同关系,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货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山东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桂花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何某可以退货要求返还货款,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近日,法院判决山东某公司退还何某货款5159.36元,并支付赔偿金5.16万元,何某同时退回108罐桂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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