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盛鸥鸥
本报见习记者罗家辉 本报实习生陈淑洁
“真的感谢你们,不仅帮忙调解,让我领到了工钱,还劝导我改变不好的习惯。”由于加工的部分毛衫存在质量问题,张华(化名)与椒江区洪家街道一雇主产生了劳资纠纷。情绪有点偏激的张华,向洪家司法所求助。日前,该所所长王大良不但帮忙快速化解了矛盾,还劝张华遇事要沉着冷静。
一张笑脸相迎,一句贴心问候,一杯热茶服务……每位来到洪家司法所求助的市民,都切身感受到了这份温暖,这也是王大良主张并坚持的群众来访、咨询、调解“三原则”。
好的开端,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基础。仅去年,洪家司法所就成功调处纠纷363起,其中非正常死亡纠纷14起,帮助死者家属争取赔偿补偿款共3000万元,成功调解法院引调173件,筑牢维护社会安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初,该所上榜浙江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暖心服务巧化纠纷
3个人,1个上午,成功调解了4起纠纷。两个月过去了,王大良依然清晰地记得1月28日那天的忙碌与幸福。
那天,因租赁、买卖、家庭矛盾等导致的4起纠纷的当事人,陆续来到洪家司法所寻求帮助。突然集中来访,加上当事人情绪激动,而能参加调解的,只有自己和同事丁其国、徐艳丽。部队出身的王大良急中生智,笑着请其中一个纠纷相对较小、情绪相对平缓的当事人,先到休息室等候,自己和同事一人管一个,同步推进另3起案子。
王大良调解的是一起租赁纠纷。离合同到期还有11天,见原租客不再续租,房东便收下新租客的定金,要求原租客立马腾房。王大良一听,就知道是房东“理亏”。于是电话喊来新租客,三方在场,说理调解。
原租客不吃亏、房东不损失、新租客得偿所愿……王大良抓住了纠纷的核心问题,公允地出谋划策。最终,原合同提前至1月31日终止,房东退还了11天的租金给原租客,原租客留下的室内装饰、货品,折价转让给新租客。
3起纠纷调解结束,王大良和同事“合攻”最后一起纠纷。截至当天上午11时48分,4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束。来时气呼呼的当事人,此刻露出了笑容。这也是王大良认为的,春节前最幸福、最舒心的一天。
有时即便是不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访,王大良也会热情悉心地给建议、帮联系。“做调解工作,不仅要帮群众解决实际纠纷,也要让他们感到阳光般的服务。”
普法触角延伸至各领域
最近,王大良正忙着走访洪家街道上徐村,调研村情民意。“五一”前后,他想在该村开展一次普法宣传“大礼包”活动,化矛盾、解纠纷。
走访时,住临时房里的几位老太太,围着王大良说了许久的话,言语中既有对新房的无限期盼,也有等待多年的一肚苦楚。
“六七月份,该村就要分新房了。但因拆迁滞后导致的老人赡养、夫妻离异等家庭矛盾较为突出。这些犹如一枚枚隐形炸弹,亟需在分房前加以消除,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王大良认为,此次“大礼包”光靠一堂课难见成效,应以律师“摆摊”、专家讲座等系列活动铺展开来。
就这样,自去年8月底担任洪家司法所所长,几个月时间,王大良走访了辖区一半多的村社区,遍访矛盾纠纷类型,研究对策。
“在老所长的带领下,洪家司法所曾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等金字招牌,这是实打实干出来的。”王大良说,“有了好的基础,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利用村级载体,延伸触角,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思维。”
据悉,依托街道法治文化公园、法治绿道、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该所积极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与街道多项工作结合。
“我们借村社干部换届选举之机,主动做好普法教育工作,从中发现和挖掘一批法治素养好的村社干部,作为‘法治带头人’和‘法治明白人’重点培养对象,以此全面推进村社法治建设进程。”王大良说。
五调联动“一站式”解忧
洪家司法所位于洪三西路旁的一条巷子里,东邻洪家派出所,南挨椒南法庭,大院内有合署办公的洪家公共法律服务站,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也设在所内。诉调、警调、政调、访调、律调“五调联动”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
“‘法资源’如此集中,各站所及时联动、相互支持,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提供‘一站式’解忧服务。”王大良说,这也是全面纵深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多跑一地”的坚实基础。
依托微信塔群等平台,洪家街道积极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群众遇到难题,都可以在群里提问,群里解决不了的,再预约现场调解。”王大良说,洪家街道辖区最远地方的群众,骑电动车赶到司法所需要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就能得到相关的法律解答。
此外,该所还与区级法律援助中心联动,实现法律援助受理“同城通办”;针对高发的行业性消费纠纷,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各大市场设立调解室;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化解疑难积案……
“每天都绷紧一根弦,容不得自己停下来。”王大良认为,要练就司法行政的铁拳头,就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业务素养,依托数字化信息化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基层群众处理涉法问题时“离得近、叫得应、信得过、靠得住”的满意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