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亚红 记者何 赛)在法院办理离婚,只能拿到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不一定!5月31日上午,黄岩的王女士就在法院拿到了《离婚证明书》,她说:“这下我办事情就安心多了。”
近期,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调解结案。但离婚后涉及到房产、车辆转户,需要向不动产以及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离婚证明文件,而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中记载了夫妻感情破裂、共同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探视等详细情况。
“所谓家丑不外扬,我也不想在办事的时候,这些私事被其他人看到。”为避免尴尬,王女士向法官咨询能否出具类似离婚证的证明文件。
在王女士提出申请后,经办法官考虑到当事人诉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随即同意了该项申请。一个工作日后,法院便出具了《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不同于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详尽具体,可以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黄岩法院民一庭庭长朱伟表示,后续《离婚证明书》将作为该院的司法便民举措推广,在该院诉讼离婚生效的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通过移动微法院向法院提起申请,“一次不用跑”就能拿到《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