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冯渊璐)近日,路桥法院作出一份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对王某作出的罚款70100元的处罚决定。
去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路桥某村的老人协会旁摆摊替人看牙镶牙,被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在对现场进行搜查时发现其摊位上摆放了一些牙科探针、血管钳等医疗器械,同时其灰色挎包内还有肾上腺素注射液、一次性注射针筒及一张《镶牙收费标准价格表》。
当执法人员向其询问《医师执业证书》《医生资格证书》等必要证件时,王某却支吾着无法提供。经核实,王某的行为涉及非法行医,执法人员拟对其罚款。
王某申辩称自己昨天才刚过来摆摊,没有病人,也没有收入,意欲减轻处罚。然而,执法人员却查实他去年就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过。王某明知故犯,卫生健康局最终决定对其加重处罚。罚款70100元的处罚决定生效后,王某未主动缴纳罚款,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路桥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裁定准予执行。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还会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应去正规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