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咬伤、辱骂民警

椒江法院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

本报讯(通讯员李 晴)不仅动手打老婆,还直接“上嘴”咬伤、辱骂前来办案的公安民警。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椒江区首例“袭警罪”案件,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今年3月8日中午,林某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对其进行殴打。林某的妻子报警后,民警张某等人马上前往现场处置。

“林某说自己打老婆,你们管不着。我们见他情绪不稳定,担心他会做出过激的事情,准备带他去派出所再进行处理。”到场的民警张某说。

谁料,民警的执法行为遭到了林某的强烈反抗,民警张某的右手手背被林某咬伤。随后,葭沚派出所支援的警力到达现场,再次准备将林某带回公安机关。但林某极不配合,辅警陈某的手背也被林某咬伤。

虽然最后林某被带上了警车,但他在被控制并被带到派出所的过程中,态度仍然十分嚣张,不肯服从看管,还一直用脏话辱骂公安民警。

椒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先后两次以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林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林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椒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如对警察执法有异议,可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诉、提起行政复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表达诉求,切勿暴力抗法、以身试法。

2021-06-21 先后两次咬伤、辱骂民警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5751.html 1 3 椒江法院首例“袭警罪”案件宣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