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朱晓璐)“这猫跟了我8个月,我们都培养出感情了,凭啥还你?”两位昔日的好哥们,为了一只宠物猫到底该归谁闹到了法院。日前,玉环市人民法院对该起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了诉前调解。
陈某和翁某是高中同学,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喜欢小动物。2020年11月,陈某在玉环一家猫咪主题咖啡馆相中了一只英短猫,便花了1600元买下。“几天后,咖啡馆通知我‘第二针疫苗已经打了,可以过来领猫’。当时我在出差,就让朋友翁某帮我领一下。”陈某回忆。
让陈某没想到的是,他出差回来,翁某却“不认账”了。翁某说,他和宠物猫养出了感情,非要让他还的话,陈某必须承担照顾猫的费用及房租共7000元。
“他这简直就是耍赖!”陈某很生气,向身边朋友吐槽。翁某也恼羞成怒,觉得陈某败坏了自己的声誉,两人争论不休。7月初,陈某将翁某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宠物猫。
开庭前,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大家都是朋友,不要因为小猫伤了和气嘛。”调解员先打了一张“友情牌”,又通过分析法理,告诫翁某应当及时返还他人财产,否则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还有可能涉嫌侵占罪。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翁某返还陈某宠物猫,陈某向翁某支付几个月来的饲养费2000元。当场转账后,陈某对猫咪进行了“验收”,这场纠纷最终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