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建设注入清泉

沈 峰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今年以来,温岭已完成74家企业的排污许可发证工作,其中首次申报排污许可证36家,整改完成发证23家,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13家,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2家。(9月10日《台州日报》)

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也需要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正如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要求排污单位做好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以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进一步看,排污许可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解决了多套数据问题,使环境管理更加高效;通过自行监测、公布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得以加强。

一企一证,相当于给每个固定污染源定制了身份识别码,将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去向以及企业治理设施等多项内容集中到一个证上,作为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上报,提升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

当然,这证也不能让企业轻松地拿,应畅通公众查询、反馈排污信息的渠道,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依证守法、社会监督护法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企业更加守法、畏法、敬法,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此举利于从源头加强违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治理,形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新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同样,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承担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管责任。因此,建议常态化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环境执法。

目前,台州各地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按照“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全力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工作,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高标准完成我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一股清泉。

2021-09-13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23811.html 1 3 为生态建设注入清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