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梦瑶)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和该县农商银行签署了 “重整贷”合作协议。据了解,这是该法院不断探索用市场化方式打破个债集中清理藩篱,创新性引入第三方融资,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造血重生”的机会。
“重整贷”由天台县人民法院提供平台,债务人自主向法院申请,法院经特定程序对债务人的资产、债权债务、收入、诚信、婚姻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通过市场化运作,将调查结果提交银行,由银行审查后自行决定是否贷款。经银行审查通过后,银行与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约定为债务人提供新的盘活资金。
当天,债务人王某通过“重整贷”摘下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帽子,这起历经8年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在该法院画上了句号。
王某是本地人,具有较好的职业前景,多年前因替朋友担保落下了74万元债务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除工资以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生活也陷入了困顿。了解到天台县人民法院正在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启动债务清理。
正所谓“千钱赊不如八百现”,经多方协商,2位债权人一致同意豁免债务人王某10万元的债务本金及利息。而王某则通过“重整贷”向农商银行融资50万元,另向亲友筹款14万元,共计64万元的款项一次性归还给2个债权人。接下来,王某只要在限期内按约向银行还款即可。
“不是所有债务人都符合个人债务清理的标准,我们会在程序上杜绝一些恶意的债务人借助个人债务清理程序逃避应履行的清偿义务,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德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