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沈海珠
国庆长假后,不少台州企业的财务人员着手准备10月征期的纳税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等都从10月起兑现。其中,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次在所得税预缴环节享受,是今年减税降费的一个“重头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
那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作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有什么新变化?台州企业又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红利?昨日,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提前兑现红利,缓解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按新政策规定,今年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简单来说,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翻倍扣除200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明确,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
“按照该项政策以前的相关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需在第二年1月1日至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才能加计扣除。该项政策今年发生了变化,企业可在当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所得税科主要负责人表示,企业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如何让市场主体应享快享这项重磅政策利好?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便民办税文件,政策红利由原先的第二年汇缴才能享受调整为当年就可以享受,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就能提前兑现,促进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
这项政策也深受制造业企业的欢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提前兑现,让我们在研发投入上更有信心和底气。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的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扣除比例、享受时间上的调整,缓解了资金压力。”浙江凯名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建国说。
调整辅助账样式,减少工作量
为便于企业准备合规的研发费用辅助账,税务总局2015年制发《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了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帮助纳税人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和享受优惠政策起到积极作用。
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为让中小微企业便利合规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此次《公告》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精简辅助账信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便于纳税人准确归集核算,便捷享优惠。
记者了解到,《公告》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留存备查资料进行了优化简化,由2015版“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的辅助账体系,调整为2021版“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总体上减少辅助账样式的数量,降低了填写难度。
除此之外,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仅要求企业填写人员人工等六大类费用合计,不再填写具体明细费用,同时删除了部分会计信息,减少了企业填写的工作量。
“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定位是为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一个参照使用的样本,不强制执行。因此,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身财务核算情况,选择使用。需要说明的是,继续使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企业,可以参考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对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公式等进行相应调整,可以进一步享受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说。
优化计算方法,减轻办税负担
制造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202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和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这在此次发布的《公告》中也有所体现。
原先需要按照每一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计算繁琐。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
“按照《公告》要求,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不用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只需按照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这一计算公式统一计算即可。”该负责人说。
举个例子,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按照原先的计算方式,项目A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0万元[计算如下:90*10%/(1-10%)=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10万元;项目B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1.11万元[计算如下:100*10%/(1-10%)=11.11],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两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为18万元。
按照《公告》明确的计算方法,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元[计算如下:(90+100)*10%/(1-10%)=21.11],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计算如下:12+8=20),不仅优惠力度更大,并且仅需计算一次,还大大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