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多部门联合发出 首份“督促监护令”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11月11日,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温岭市人民法院法官阮蓓蓓向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监护人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在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上,与会人员就如何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向小明的监护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据悉,这是温岭发出的首份多部门联合签发的“督促监护令”。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对此,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与该市检察、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实施办法》。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工作文书。

未成年人小明自幼父母离异,作为小明监护人的父母对在寄宿学校里长大的小明缺少沟通了解,让他长期处于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状态,导致他缺乏归属感和家庭认同感,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结合案件办理情况,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向小明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在发出督促监护令之前,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温岭市司法局做了社会调查,并同时委托温岭市新曙光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对小明开展了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确保承办人更好地了解监护人的履职情况,对家庭监护状况作综合评估。

小明的监护人在接受专业的指导帮助后,表示今后会将儿子的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关注其日常生活和心理状态,履行好父母的职责。接下来,各部门将形成合力,各司其职,确保后期督促监护令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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