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雄
12月26日,湖南省永顺县怀孕教师李田田发文称自己“出院了”,尽管是非曲直没有讲,全国众多网民悬着的心总算基本落地了。由于调查组刚刚进驻,真相不得而知。但在全社会重症精神病患者获规范治疗比例较低的情况下,一名农村小学教师能够得到如此“关照”,其中必有隐情,包括第三方“技术上的局限性”,即医院的过度诊断。事已至此,无论哪一方过错,都很荒唐,不是悲剧就是闹剧。即使最后没有真相也是一种真相,“悬念”并不影响网民从最底层的生存逻辑出发表达对“被精神病”现象的担心和谴责。
网民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多年来,有关精神病院“乱收治”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刺激公众神经,细思极恐。有专家表示,利用精神病诊断无明确量化标准、医生的主观能动性较大、精神病院的特殊性等原因,非法收治非急性期的精神病人入院,以及因家庭矛盾、经济纠纷、与当地政府有冲突等被送入精神病院的案例和报道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有篇党报的报道《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禁收正常人》,更印证了这个社会乱象的存在。尽管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隔日回应称这个报道说法不准确,改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文字意思其实差不多。此后,在一些公共事件中,当事人或其家属“被精神病”的,仍屡见不鲜,权力的狂妄并不亚于“我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他儿子”。
既然“有一百种方法刑事他儿子”,某些掌权者为什么对“被精神病”乐此不疲?因为这手段最“高明”——如果当事人出院后要起诉、要上访,都将被当作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言乱语,可不予理睬;如果当事人出院后过激抗争,说明“病情”恶化,可继续强制住院;如果当事人出院后认输服软,说明“疗效”显著,当初送医院的决策非常英明。总之,一套上“精神病人”这个怪圈,执法者解决问题就一劳永逸了,当事人想伸冤就非常困难了,外界想获得真相也是大海捞针。所以网上多起“强迫入住精神病院事件”最后都不了了之,所以争相仿效者不断,所以令人不寒而栗。
显然,当权力之手具有不受制约的法力时,每个公民都有可能被送进精神病院,即使管理者有基本的伦理判断和司法判断。现在国人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对社会不公平的承受度在下降,但在基层讲法治需要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因为要忍受现实与理想的脱节。比如我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为什么仍然有公仆铤而走险、肆无忌惮?因为真正追责的并不多。主要原因是,举证难、取证更难,各种干扰因素很多。因此,正常人都希望构建有效的制度机制,让制度底线成为社会的心理底线,使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和救济,并给予破坏规则者应有的及时惩罚。特别是对社会分化中产生的弱势群体,需要得到底线保护。世间更多的是平凡人的生活,但平凡人的生活其实不平凡,在底层更容易遭受不公和磨难。因此,“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最底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则罪恶不止,最终将酿成不可逆转的人道主义灾难。
现在全面小康了,物质生活改善很多,但我们不能失去对苦难的感受力和反思精神。人们常说“多难兴邦”,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机理:“多难”要促使国人反思。如果没有反思,或者不允许反思,“多难”只会带来更多的损失,甚至毁灭。只有不断反思,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反思“大跃进”,至少让我们警惕浮夸风;反思“文革”,至少让我们防范人性里的丑恶;如今反思“被精神病”,唤醒社会良知的共鸣,至少让我们认识到程序正义的重要。
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就是要“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有尊严的生活,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实现“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从这个角度讲,怎样对待人民群众是人民公仆理想信念的分水岭。遗憾的是,在有的公仆眼里,“人民群众”不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空洞的口号,合意则用于给自己贴金的标签,把服务群众当做“恩赐于民”;不合意则忽略不计、袖手旁观,甚至不择手段诬为“刁民”,剥夺其基本权利,导致其噩梦连连。
“治国者,圆不失规、方不失矩”。中国梦也是“法治梦”,理想主义和底线思维要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我们要坚决打击侵犯人民群众权益的、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的不法行为,守住中国梦的底线。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这是“两个百年”承上启下之年,万众瞩目,全民奋进。无论前路多么艰难曲折,无论利益各方如何博弈,职能部门都应捍卫信仰、敬畏权力、守住底线,不因人民内部矛盾而让人民群众做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