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曹红兵
一个小小的电子烟,配上各式口味的“烟弹”,便可“吞云吐雾”。近几年,这种标榜“比常抽的香烟对人体伤害减少95%”“更健康的吸烟方式”的电子烟,受到烟民特别是年轻人的追捧,更有未成年人认为这是时尚潮流而偷偷吸,有老烟民把它当作“戒烟工具”。
有一帮年轻人看中其中的“商机”,罔顾法律,铤而走险,在网上做起电子烟买卖,半年时间销售额达千万元。近日,仙居县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陈某、刘某等1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去年3月,仙居县公安局接到仙居县烟草专卖局获得的线索,有人通过微信非法经营电子烟及烟弹,销售金额巨大。
侦办人员会同烟草部门展开周密摸排和缜密侦查,发现此案涉及环节多、区域广、网络关系复杂、作案手段隐秘、金额巨大。初步判断背后可能涉及一个专门从事电子烟销售的非法经营团伙。为此,台州、仙居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会同烟草部门组成专班,开展侦破工作。
专案组依托大数据智能化办案手段,全面梳理人流、物流、资金流之间的关系,侦办民警先后赴深圳、东莞、北京、海南等地开展侦查,通过实地走访、外围调查、数据核查、蹲点守候等一系列工作,查清了以陈某夫妇、刘某为首,以微信发展全国各地分销商,在多个网络平台批发、分销、零售电子烟及其烟弹的不法行为。
随后专案组在深圳、东莞、北京、海南、仙居等地展开收网行动,一举将这一非法经营电子烟的犯罪链条捣毁,先后抓获陈某夫妇、刘某等犯罪嫌疑人10人,捣毁销售、存储窝点7个,查扣电子烟及烟弹2280条,以及各类银行卡、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经查,涉案人员多为90后甚至00后,其中陈某、刘某都是湖南省新宁人,他们原来在深圳、东莞一带打工,平时在微信上卖卖化妆品、饰品之类的,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和微信好友。
去年陈某无意间发现了一条致富路:在网上销售电子烟很有搞头。虽然明知做这个是违法的,但陈某觉得自己在朋友圈卖,神不知鬼不觉,肯定不会被发现。他在网上一推出,果真获得了不俗的反响。
尝到了甜头的陈某又琢磨起怎么赚更多的钱。他在深圳成立工作室,租用仓库,组织妻子李某和老乡邓某等人在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上发布、销售电子烟及烟弹,并发展了杨某某等一批次级代理商,将电子烟销往全国各地,生意好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出数十万元的货。
生意越来越好,上哪能搞到更多货源呢?恰巧在东莞的老乡刘某也瞄准了这条门路,两人一拍即合,除了相互拿货,两人也会交流最近的行情和风向,短短半年时间,陈某、刘某等人涉嫌非法销售电子烟及烟弹案值达1000多万元,此案也是仙居侦办的第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
去年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电子烟被正式纳入烟草体系监管。
据仙居县公安局基础防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学已经证明电子烟跟传统烟草一样很容易上瘾,一样含有对人体健康带来损害的各种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吸食再想戒烟非常困难。而青少年因为新奇觉得吸食电子烟是一件很酷炫的事情,为追求刺激而吸食,是一个巨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