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孩子抚养费 执行法官温情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金梦瑶)“我就是想借法院执行的机会,看看我的孩子。”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处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李某向法官讲述了背后的隐情。

李某与妻子周某均为90后,两人是高中同学,毕业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16年8月,周某与李某生育一女李小某,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2021年8月3日,周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与李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于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2021年8月17日,法院判决5岁的李小某由母亲周某抚养至独立生活之日止,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

因为李某并没有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2022年1月,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2700元。

案子金额不大,又涉及小孩的抚养费,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心情沮丧,表示自己不是故意不付抚养费的。原来,周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后,周某一直不让李某探视孩子,无奈之下,李某只能通过拖延支付抚养费的方式,为自己争取看望孩子的机会。

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兼顾法理与情理进行劝解,打开双方心中的隔阂。李某承认了错误,意识到不该以不履行法定义务作为探视孩子的条件,立即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周某也放下成见,同意保障李某合理的探视权,案件顺利执结。

2022-02-23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8016.html 1 3 拖欠孩子抚养费 执行法官温情化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