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取用河水 临海两家公司被罚

本报讯(通讯员申心慰)一根透明的水管,连接着岸边的水泵,另一头没入河道,不停地从河道里偷偷抽水……可能很多人都认为,河水可以随便免费用,其实不然。近日,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了两起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案件。

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属两家公司,他们用水泵在洛河抽取河水,用于冲洗附近建筑工地的车辆。当事人表示不知道从河道里取水需要审批,只是单纯地想要取点水洗车。水利部门巡查发现后,已勒令其停止违法取水行为,并补办审批手续。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审批并获得取水许可证。”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洋中队负责人介绍,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一般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少量取用河水是法律明确允许的。

该负责人说,此次被处罚的两家公司,都是从河道取水用于冲洗工程运输车辆,属于企业生产用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已查证的违法事实,两家公司最后分别被处以2.1万元和2.3万元的罚款。

2022-03-1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9554.html 1 3 擅自取用河水 临海两家公司被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