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恩慧)3月7日,河南人董某向路桥区桐屿街道矛调中心求助,称自己去年6月做包工头时,按照某建筑公司要求,为手下一名受伤木工黄某,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和病休误工费近6000元。但事后,某建筑公司一直没有返还这笔款项。
矛调中心调解员认为,董某作为一个小包工头,能够先行垫付手下员工医疗费和误工费,值得肯定,应当帮助他要回这笔款项。
但某建筑公司却说,之所以一直没有将这笔款项偿还给董某,是因为董某还拖欠其手下2名木工6000元工资。建筑公司也是为了让所有的工人都能如数拿到辛苦钱才这样做的。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董某缺乏包工头经验,去年给手下做包工的木工结算工资时,漏算了几十个工时,导致本来只有350元一天的工钱,算成415一天,造成有些工人每人多拿了3000多元不等。待到发现时,已是事毕人散。当时,有2名贾姓工人的工资还有每人3000元没有汇出去,就扣下了。尽管董某解释过,但这两名工人还是对建筑公司说,董某还拖欠他们工资各3000元。
于是,调解员又马上联系两名贾姓工人,先向他们核实相关情况,然后向他们讲明,错算错拿的工资应当纠正,不应该有什么不平衡心理。最终,两名贾姓工人表示:与董某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意建筑公司不再扣留应当返还董某的款项。
至此,这笔拖了半年之久的“三角债”终于清零。为了方便董某,调解员又代某建筑公司设定收条,要求建筑公司直接将款项打给董某,以免董某跑来跑去签字取钱。